金川集团荣获2012年度首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本报讯 1月5日,在2012年度全省质量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金川集团公司荣获首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永前代表公司领奖。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刘平均,省上领导刘伟平、孙效东、郝远、李永军、李沛文及国家质检总局、各市州政府、省直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全省质量工作会议。 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是甘肃省政府设立的质量领域的最高奖励,授予省内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对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对获得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和组织,省政府将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并在各项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 金川集团公司、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荣获首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伟平希望获奖企业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高整体质量水平,不断追求卓越,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多年来,金川集团公司作为甘肃工业强省的排头兵,认真落实“工业强省”战略,在经营战略、管理理念、产品质量等方面不断创新,构建了一套符合企业实际的职能战略目标及相应的绩效评价体系。在推进卓越绩效模式的实践中,金川集团注重企业文化对发展的引领作用,强化战略的执行力,健全营销网络体系,有效配置生产要素资源,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改进与创新管理方法,探索与实践转型跨越发展的新路,在系统化、规范化、人本化、制度化和精细化经营管理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公司的产品质量顾客满意度逐年上升,综合经济实力得到大幅提升,对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此次荣获首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不仅是对金川集团实践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取得经验和成绩的肯定,也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金川集团在全省乃至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刘平均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对实施质量振兴、推动质量发展提出的要求,对甘肃质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宁文生 张俊成 赵金忠) |